臺海網(微博)11月24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桃園一家公司,竟然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要不要開除一名羅姓工程師,更誇張的是,17個人投票里,同意要他走人的票數沒過半數,但羅姓工程師還是遭開除。主管解釋,羅男是不適任才遭資遣,發信只是徵詢意咖啡機見,並不是表決。
  聯景光電公司的外牆上還掛著徵支票貼現人的布條,但該公司被踢爆以奇怪的方法叫員工走路,讓被開除的羅姓工程師非常不能接受,因為主管竟然是用投票來決定要不要開除他。
  “肯定我工作表現的是過半,否定膠原蛋白的大概將近四成,就三、四成左右”,羅男表示,認同他的人超過半數,但怎麼還是慘遭開除?據瞭解,這名主管要求17名投票員工必須全數肯定,才能讓他留下,這樣的高標準有人能通過嗎?
  羅姓工程師表示,“還蠻離譜的,因為你以投票的方式就像選舉房屋二胎,有可能有一個人會百分之百贊成投票數當選嗎?不可能啊!”火大的他找上有關單位申訴,準備爭取自己的工作權。主管則解釋,羅男是不適任才被資遣,投票只是“徵詢意見”,並不是“表決”。
  其實,這種離譜的開除方式不是第一次。2010年底,在臺北馬偕醫院任職的周逸人,因為穿女裝遭醫院開除,經過申訴,醫院遭開罰5萬元(新臺幣,下同),他也順利復職。另外,2011年,一名趙姓女子出面控訴老闆不斷對她性騷擾,甚至要她簽“性愛契約”,她打死不肯簽,沒想到竟然遭解雇,最後勞工局信用貸款對這名色老闆開罰74萬元。
  責任編輯:燕子  (原標題:去留這樣搞?遭資遣工程師爆:同事投票決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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